一、外国公民前往澳门有关签证要求,请查阅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(https://www.fsm.gov.mo/psp/cht/main.html)信息。
二、孟加拉国、尼泊尔、尼日利亚、巴基斯坦、斯里兰卡和越南公民,除持外交护照人员可享免签待遇外,其他人员均需提前办理签证。
三、办证流程
申请人可到我馆领事证件大厅递交签证申请。
四、材料要求
(一)护照: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、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;
(二)如实、完整、准确填写的《澳门签证申请表》;
(三)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;
(四)其他材料:请查阅澳门治安警察局网站要求。
五、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
(一)使馆可自行审发的签证:
普通件:4个工作日,2100达拉西。
加急件:3个工作日,需加收1700达拉西加急费。
(二)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审批的申请审理时限会延长。